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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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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

    1.在校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

    2.组织制定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学期教学,科研工作计划,落实实验教学任务,检查实验教学效果,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根据年度经费指标,编制本室仪器设备、实验用材料的订购计划,负责处理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赔偿和报废工作等。

    4.组织制定实验室工作人员业务进修计划,协助系领导作好本室人员的业务及工作量化管理工作。

    5.参与实验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审定及实验指导书的编写。

    6.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情况。

    二、高级实验师:

    高级实验师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实验教学及科学实验的技术指导与开发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高水平实验课题的开发与研究,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实验技术和管理论文。

    2.审定实验新方案或指导新实验设备的设计和加工与安装。

    3.负责指导本学科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

    4.协助实验室主任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水平。

    三、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讲师):

    实验师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在高级实验师的指导下,负责实验教学以及实验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担负某一门课程,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教材、指导书等有关实验、实习的技术性文件,组织助理实验师、技术员进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并作详细记录,提出实验工作总结,批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并评定学生实验实习课成绩。

    3.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负责设计研制和改进实验装置的技术工作,提出设计方案。

    4.独立担负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修理调试、使用鉴定等全面技术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保管与使用情况、负责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保管技术要求等技术性文件。

    四、助理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助教):

    助理实验师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实验师完成教学实验和科研中的技术工作,主要职责是:

    1.担负某一项实验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准备实验用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一般性维护,按照实验实习大纲正确组织实验实习的进行,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实习报告,协助实验师不断改进实验实习内容,提高实验实习质量。

    2.严格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准确回答和讲解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批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实习课的成绩.

    3.在实验师的指导下,担负有关实验装置的部分设计和改进工作,担负常用设备仪器的维修及确定误差范围。

    4.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定有关实验资料及常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保管要求等技术性文件。

    五、技术员:

    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承担教学科研的辅助性工作,主要职责是

    1.逐步掌握有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认真做好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实习项目的备料、领购实验实习用仪器等并检查其技术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上一级技术员处理

    3.经常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安全和文明实验工作。

    六、保管员:

    保管员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实验实习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的保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所保管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保管物品的要求和存放备件,并尽量满足这些要求。

    2.建好四种帐:即固定资产帐(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低值品帐、工具帐、材料及易耗品帐。

    3.办理各类教学仪器和物品的验收、登帐、领发、出借、报废、损耗等手续,经常核实清查帐目,定期清点库存,作到有物有帐,帐物相符。

    4.库容整理有序,各类物品分类存放等,作好防火、防尘、防潮、防锈及有毒、有害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保管并做好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

    6.严格遵守实验管理制度,对所管的仪器设备具有全部责任,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不得借用仪器设备和领取实验实习用物品。

 

                                                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