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使学生度过平安、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将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寒假假期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至2月24日。2月24日晚7点召开班会,不要延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返校的,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二、假期注意事项
(一)严格做好离校前的各项准备和手续办理。
1.放假离校前,组织学生规范填写离校登记表,并要求学生按时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要擅自外出旅游或走访同学、朋友。到家后,及时向所在学院反馈情况。
2.公寓注意事项:公寓封楼时间:1月12日12:00封楼;公寓开放时间:2月22日12:00正常开放。寒假离校前同学们务必要清扫宿舍,阳台物品(包含衣架、衣物)清理干净,宿舍内暖气周围物品清理干净,地面不要存放被子、褥子等易潮湿物品,假期暖气要放水,预防个人物品损坏,关闭水电和门窗(阳台门、门上窗要关闭),严禁更换门锁;身份证、各类证书、学生证、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带回家,以防假期急用。
3.期末考试期间同学们要增强防范意识,出入宿舍注意关闭房门、门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电器,杜绝大功率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二)注意乘车和交通安全,安全、文明乘车
1.乘车期间,要遵守车站的有关规定,注意车次的变化及开车时间和到站时间,以免漏乘或误乘;乘车过程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和有关证件,注意防盗、防骗。
2.不要私自拼车、包车、乘坐包车。由于拼车大多证件不全、包车多为加班车、无保险车辆,车主为提高经济效益严重超员,学生包车在省内外高校多次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要告知学生包车的危害,杜绝私自包车和乘坐包车现象。一定要乘坐正规车站的正规车辆,途中保持联系畅通。
3.离校和返校途中,要尽量结伴同行,互相照顾。若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本学院领导或辅导员电话联系。
(三)做好安全防范,避免意外事件
1.寒假放假前,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了全面的安全教育。传达了学校有关要求,学习了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常识(特别是防盗、防骗、防抢、防传销、防校园贷、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知识);根据近年来高校大学生患艾滋病病例呈上升趋势的现状,加强艾滋病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洁身自好,注意身体健康。
2.防范电信诈骗。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做好防护,不要轻信各类信息,不要贪图小便宜,遇事多思考、多询问,切记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等重要信息,远离校园贷,防止上当受骗、损失钱财。
3.高度注意交通安全。假期出行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要佩戴必要的防护工具,恶劣天气尽量减少出行。
4.不要到湖面、河面上滑冰,谨防溺水事故。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游玩。
(四)假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论外出旅游还是回到居住地,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聚集活动,要理性看待社会问题,注意自身言行,以实际行动支持社会安全稳定,不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情。
2.恪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序良俗。假期严禁酗酒、赌博;警惕亲戚、朋友、同学以介绍工作为名拉拢从事传销活动,不要参加任何性质的传销;近期多地出现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宗教外衣散播谣言、迷惑群众的行为,教育同学们不要轻信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加有关社会实践活动,做移风易俗的典范,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
3.提高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到江河、水库等不明水域滑冰,尤其要特别注意秋冬季节水面、冰面、路面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尽量不去人员拥挤的地方,预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出现。
4.严格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做清朗网络的文明志愿者。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上文明网,不要沉溺网络,谨防网贷、网络诈骗,远离网络交友,远离“黄赌毒”;自觉抵制各种非法、反动信息,严禁利用手机、电脑等网络载体,传播、散布各种非法、反动信息。
(五)要充分利用假期,了解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学习和实习实践,提升综合能力
1.要自觉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充分彰显滨州学院大学生的良好素养。
2.毕业生要充分利用假期积极联系实习和就业单位,了解人才需求现状,为下学期的实习求职做好准备,做好考研复试、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的准备工作。
3.结合“三百工程”组织开展“品味书香—中外经典阅读”活动,每名学生至少读完一本中外经典或专业书籍,并撰写读书心得。返校后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心得交流活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提醒2019届毕业生各类招考招聘考试在即,假期前后要注意休息,调整作息和心态,争取取得优异成绩。教育考研学生要强化专业课程的深入学习,做好复试的准备。
2.在校参加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如寒假期间生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要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就诊,务必在住院前及时与滨州市医保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进行备案,住院时以滨州市参保居民身份进行医保省级平台联网,出院时在医院完成医保报销结算。如住院时不能联网报销,要准备好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返校后到滨城区政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滨州市政府医保工作电话:0543-8330076,8330075;
学校电话:0543-3195855。
3.家庭所在地发放社保卡的在校参保学生,如原社保卡遗失或未收到,请务必利用寒假完成原社保卡的注销,开学后才能在学校所在地(滨州)申请制作新的社保卡。在校统一申请制作社保卡需要准备白底社保卡证件照,建议去照相馆拍照。
4.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申请资助的前提,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后方可申请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并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助学贷款。2019年的认定时间从6—9月份调整为3—4月份,请需要申请资助的同学利用寒假时间准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材料,开学后第一周提交学生科。